律师文集
涂律师说法
根据新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实际是侵犯了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的知情权,使得其在缔结婚姻关系时意思表示有瑕疵。
因此,法律赋予不知情的一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
然而,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是否还具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而不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宣告时才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再具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于夫妻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以婚姻合法、有效为前提,当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夫妻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则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再适用。
扫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