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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律师说法
离婚冷静期,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在当下社会“离婚太容易” “离婚率连年攀升”的大背景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炉是大势所趋。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为冲动型离婚夫妻提供一个双方都能下的台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促进婚姻和谐稳定。
离婚冷静期30天怎么计算?近日,一则婚姻登记处新的协议离婚流程引发热议,里面涉及冷静期30天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时间的计算一般都是从提出申请的次日开始计算,一直算到第30天才算期满,期满后的第二天为满后第一天,如改天为节假日,则节假日满后的第一天为冷静期满的第一天,改天以后都可以去获取离婚证。
如何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夫妻同时到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离婚,需要经
过冷静期30天。
(1)第31天起,双方可以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一方不去领证,意味着不离婚。
(2)在30天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那就等于没有向民政局申请过离婚。撤回后如果想再次协商离婚,还有再等30天。
(3)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通过民政局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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