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审理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涂宗华,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12年正月初八经相亲认识,正月初九按乡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同居,2012年11月13日生育女孩张甲,2014年3月26日生育男孩张乙,2016年4月6日补办结婚登记。婚后感情一般,近年来因为家庭经济、夫妻分居两地工作等,双方互相不信任,由此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2021年4月,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不愿离婚、小孩抚养问题等无法达成共识,以致离婚未成。但是两人并未因此和好,一直分居至今。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双方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时间:2022年3月8日
审理结果:代理原告胜诉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已是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虽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原被告并未和好,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原被告夫妻关系仍未得到改善,继续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现原告要求离婚态度坚决,由此可见,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关于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根据小孩目前的生活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保障婚生孩子的权益,应继续由被告抚养为宜,酌定原告应支付的小孩抚养费为100000元。
律师办案心得:我国法律并没有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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